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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路桥律师——四二一解读 网址:http://www.vipshlhcc.com/ 时间:2022-12-22 09:12:54
女方称丈夫因家暴起诉离婚,被判不支持#女方起诉离婚,男方也当庭同意离婚,但法官拒绝离婚,引发上诉。二审居然维持了原判。不知道这些评委怎么看。但我更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法院案件,它们的根源在哪里?接下来将由路桥离婚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,具体情况赶紧跟着路桥离婚律师一起来看看吧!
消息称,广西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:维持原判。
这个案子的判决让我相当困惑。消息称:“女方以男方家暴和婚外情为由起诉离婚,男方当庭同意离婚。”下一句是:“但一审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,离婚请求不予支持。”
既然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,为什么会认定“离婚请求不予支持”?相处的是男女,而不是相处的法官。他们不应该决定离婚与否吗?
两人现在分居一年多了,男方给女方转了18次钱。但是,两人都“认为,一审法院认为,双方的矛盾实际上是沟通较少。以后双方加强沟通,矛盾是可以消除的。”
不准离婚后他们的交流真的会增加吗?
我更不理解的是:“女方不服上诉,二审维持原判。”这是为什么呢?就算没有原因,只是不想活了,难道不能离婚吗?为什么要一遍又一遍的判断人家不能离婚?
而且新闻标题中的“女方称丈夫对家人不忠,起诉离婚”是否属实,新闻中也没有说清楚。如果男方真的有这样的行为,除了离婚还应该赔偿,而不是简单的判决不离婚来解决问题。
基于“苦瓜不甜”这个极其简单的道理,我一直呼吁,法律不受理离婚案件是法院的职责,因为“婚姻自由”应该与“离婚自由”相匹配。当两个人同意结婚的时候,那么婚姻就必须一直让两个人都愿意活下去。所以,只要一方不想在一起,提出离婚,婚姻登记机关就应该无条件办理离婚手续。即使对方不愿意到场,只要送达离婚文书,也要给“缺席”办理离婚手续。
当然,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、孩子抚养权、探视权等问题。,法院应该受理,但不涉及是否准予离婚的话题。以上相关内容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,欢迎咨询路桥离婚律师,路桥离婚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。